我很少外食,幾乎都是自己煮飯做便當,偶爾吃到香雞排或是珍珠奶茶都是因為部門同事輪流請客的下午茶,但我大部分都送給經常合作的RD做公關,也因為如此即使在西班牙或日本各住兩年,我也沒有特別想念大家常吃的漢堡炸雞等速食,在那段期間我甚至沒有去過任何速食店點餐。但這項記錄在最近被打破了,這次歐洲旅行來到第四天的布拉格,我迫切的想要吃點肉類,而且要很大塊的,但走路範圍可以的市區超市看不到所謂生鮮食品這種東西,幾乎都是調理食物。雖然已經開了一包台酒的紅燒牛肉麵,但調理包內的肉末不足以封口。

 這次總共帶了8包泡麵出來,我知道即使再下一包麵還是沒辦法得到滿足,這個時候我看到了KFC肯德基炸雞的招牌,此時不進去更待何時,在台灣我根本也沒去過KFC,但同事訂的時候我有時會參一咖,買一塊我最喜歡的前腿炸雞(就是屁股連大腿那個部分),我只喜歡這個部分,其他都不屑一顧。眼前的KFC招牌讓我很驚喜,這個時候沒有去布拉格城堡,沒有看過猶太人墓園或是沒走過老查理大橋都是其次,老娘就是要吃一塊炸得熱騰騰的炸雞。

  才推門進去就被人潮彈出來,它的生意很好,而且很明顯有許多觀光客,我甚至還看到一群台灣人正在大啖一籃炸雞,每個人臉上都很滿足的樣子,浪漫的布拉格被美國炸雞打敗了。我慶幸身上還有300克朗現金,可以買到6塊炸雞,但我只少少的點了一塊,還拍拍自己的大腿跟店員說我要那個部位。年輕的店員笑了起來,遞來一塊雞肉確認是不是我想要的,我用紙盤子把那塊雞肉包起,什麼袋子也沒拿,就直接過街回到青年旅館,用最快速度直奔五樓的房間,然後坐在沙發上享用骨頭都啃得碎碎的跟狗一樣

   我住的青年旅館Hostal Kafka靠近舊廣場,走路只要幾分鐘就可以看到布拉格最美麗的必訪景點,天文鐘、火藥塔,還有我最喜歡的2個音樂廳(魯道夫廳和史邁塔納廳),但這些在這個節骨眼什麼景點都不重要了,重要的是如何在離開台灣4天之後如何享用這塊真正的肉,它炸得軟嫩多汁,雖然炸粉因應口味要求有點太鹹,但這也不重要,只有這個時候我才感覺到美國人的重要性。謝天謝地,感謝美國人發明炸雞,咦!這算是我的布拉格感恩節嗎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黑糖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